泰国行政区划分为四个等级,分别是府、县、镇、村。具体情况如下:

府:全国共有 77 个一级行政区,其中包括 76 个府与 1 个府级直辖市(曼谷)。这 77 个一级行政区一般划分为 5 个主要地区,包括北部、东北部、东部、中部与南部地区。每个府都是以其首府名称作为该府的命名。

县:第二级行政区在泰语中称为 “อำเภอ”(amphoe),中文译为 “县”,亦有人将其翻译作 “大区” 或 “郡”。其中曼谷的二级行政区总共有 50 个,不称อำเภอ而是称作 “เขต”(khet),但中文仍将其译为 “县”。除曼谷地区以外各府之下有时候还设有 “次级县”(กิ่งอำเภอ),又译 “次郡” 或 “支郡”。根据 2000 年时的统计,泰国全国共有 795 个县与 81 个次级县。

镇:第三级行政区在泰语中称为 “ตำบล”(tambon),中文译为 “镇”,亦有人将其翻译作 “乡”。

村:第四级行政区是最基层的行政区,在泰语中称为 “หมู่บ้าน”(muban),中文译为 “村”。


以下是泰国各地区所包含的府的具体情况:

中部地区:包括曼谷直辖市、暖武里府、巴吞他尼府、大城府、北标府、北揽府、佛统府、夜功府、那空那育府、红统府、信武里府、素攀武里府、乌泰他尼府、猜那府、华富里府、龙仔厝府、甘烹碧府、北榄坡府、帕府、拍瑶府、披集府、清莱府、夜丰颂府、南邦府、南奔府、素可泰府、清迈府、程逸府、彭世洛府、碧差汶府、难府。

东北地区:包括呵叻府、四色菊府、加拉信府、色军府、孔敬府、武里南府、耶梭通府、乌汶府、乌隆府、素林府、那空帕农府、猜也奔府、莫达汉府、廊开府、黎逸府、玛哈沙拉堪府、巴真府、北柳府、尖竹汶府。

东部地区:包括春武里府、罗勇府、达叻府、巴蜀府、叻丕府、北碧府、佛丕府、达府。

北部地区:包括甲米府、北大年府、宋卡府、沙敦府、也拉府、拉农府、洛坤府、春蓬府、陶公府、素叻府、普吉府、博达伦府、董里府、攀牙府。

南部地区:包括沙缴府、安纳乍能府、廊莫那浦府。